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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厕内苍蝇不能超过5只 系提醒保洁注意灭蚊蝇
发布时间:2013/2/23  阅读次数:1857  字体大小: 【】 【】【

       近日,卫生部就强制性国家标准《公共厕所卫生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。其中提到,附属式公共厕所每平方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,独立式公共厕所小于等于3只。南京有没有公厕苍蝇禁超的标准?昨天,扬子晚报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,目前南京的规定是,一般厕所内的苍蝇不超过3只,最差不超过5只。

  据了解,《征求意见稿》将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分为无臭味、微有臭味、明显臭味和强烈臭味四个等级,要求附属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为1级,独立式公共厕所臭味强度小于等于2级。并要求,附属式公共厕所每平方米苍蝇数小于等于1只,独立式公共厕所小于等于3只。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,目前南京对公厕内的苍蝇数量的规定仍维持不变,即,一般厕所内的苍蝇不超过3只,最差不超过5只。这个规定主要是依照1997年我国出台的《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》,其中对公厕卫生质量要求一项内,就提出了公厕内苍蝇数的禁超标准:一、二、三类厕所苍蝇的个数分别不超过0、3、5只。城管部门参照国家标准制定了南京公厕的作业质量考核标准。

  不过,之前就有过公厕内苍蝇数量的讨论,不少市民当时就认为,给苍蝇数定标准,不太靠谱,也不好考核。苍蝇流动性很大,而且季节性明显,比如夏天,别说厕所了,就连饭店大堂也有可能不止3只。对此市城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,苍蝇低于3只的规定不是真划硬杠杠,而是为了让公厕保洁人员注意灭蚊蝇,保持公厕的干净整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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